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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余家售药网站涉嫌违法 网上售药规定将出台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量:

 今天上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报称,从今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部署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起,截至9月底,专项行动共立案4794件,其中58个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并对20个重大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
 此外,全国共监测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53万余条次,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48万余条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138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612次。另外,2000余家涉嫌非法售药的网站也被关停、查处或曝光。
 违法售药网站被关停曝光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今年8月2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信部和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共发现涉嫌非法售药和销售假药的网站2000余家,其中未备案的网站已分批移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经过甄别,已封堵及关闭150余家;609家境外违法网站也通过相应渠道予以处置;对于有备案的1391家网站,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已分别移交给网站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查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上对数十家涉嫌药品虚假宣传的网站进行了曝光。对于涉嫌网上销售假药的案件线索,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侦查破获,深入追查制假售假犯罪分子。
 网上售药将被套上“紧箍”
 从建立网上售药监管长效机制着手,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出台一些规定,给网上售药戴上“紧箍”,这些规定主要包括:
 ■重申从事网上售药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严格按审批范围开展业务。
 ■明确网上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不得变相销售处方药。
 ■规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易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非药用目的的药品,网上不得销售。目前这类药品即使在实体药店,也需要凭身份证购买。
 ■加强网售药品配送环节的管理,只能由网上药店自行配送药品,不得委托邮寄、快递或其他企业配送,“这里面有着责任分担的问题。”
 ■加大查处违法网上售药,对有资质网站存在违规行为,要求责令整改的,10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否则坚决予以关闭;对无资质从事网上售药的网站,坚决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对售假药等触犯刑律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同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正在探索建立网上非法售药日常监测机制,并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研究制定《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办法》,尽快建立网上售药行为规范与监管的长效机制。
 十大制售假药
 典型案件
 1、广西 “5·17”制售人血白蛋白假药案
 2、江苏省连云港市 “12·25”利用网络制售假药案
 3、安徽省滁州市 刘某等人利用淘宝销售假药案
 4、江西省赣州市 匡某等人制售假药案
 5、江苏省宿迁市 “11·2”生产销售假药案
 6、河南省鹤壁市 胡某等人销售格列卫等假药案
 7、湖北省十堰市 叶某等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
 8、广东省深圳市 “5·30”销售假药集群案
 9、北京市 “7·7”非法进口销售泰国“燕嬉”减肥药案
 10、浙江省 万翔药业使用化工原料违法生产药品案

                            转自:赛迪网-北京晚报